2006-06-10

合歡



今天去參加了今年度第三場告別式。這一次,是我的親二叔。

喪禮上看著其實在族譜上已是外人的二叔母那泣不成聲的傷心模樣,許多的紛擾過往宛若煙消雲散。

當年會離婚,只是在於二叔的一日晚歸,二叔母堅決不讓二叔進門而讓二叔在家門口的樓梯間枯坐一晚。

「為何不在人還活著的時候好好互相對待呢?」母親在儀式結束返家後,忍不住嘆息著。

想到最近有朋友為情所困,朋友苦戀的那個男生嘴巴說著不想成為第三者,可是身體卻老實的放不下自己的愛,與著舊愛不斷糾纏...即便女方有了新男友,即便新男友根本不知道自己的女友正背著他做著這些事情......

糾纏也好,放不下也好,為什麼一定要把很簡單的事情搞得這麼複雜呢?其實,人死了,就什麼都做不得數了啊!那又何必淌這些不開心的混水呢?

人生苦短,及時行樂都不夠用了,何需把自己困頓在如此狹隘的情緒中久久走不出去呢?

珍惜身邊對自己好的人,珍惜身邊值得自己對他好的人,這不是應該比任何事情都更重要嗎?

我對親二叔的最後印象是停留在今年清明掃墓的時候,二叔虔誠地雙掌合十在祖父的骨灰罈前不停地不停地重覆誦唸著大慈大悲南無觀世音菩薩。現在,他就在祖父、祖母的旁邊一道話家常。

人死了,對於活著的人而言,真的就什麼都做不得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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